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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经2024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93号文)注册,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鉴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鹏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鉴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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